Saturday, April 18, 2009

4/18/09 5个想住的城市

本来就是一个无聊网上survey,不过触动了我的心事,所以还是仔细想了一遍。其实我估计网上好多survey都是搜集有关消费者心理倾向的统计数据拿来卖钱的 :P

想居住的城市,第一个当然是北京。这个答案是在思考之前的,所以也就不讲什么道理了。不过我常常很悲观地觉得,北京我们是回不去了。倒不是说回国定居的可能性小,我脑袋里的这个“我们”其实也包括一些现在住在北京的朋友。我们这些漂泊海外的人想北京,当然想的是出国之前的北京。以后也很有可能回北京定居,但是我知道除非天上掉馅饼,我能在通县弄套房子就不错了。很多想回到的记忆,上日坛溜早,上北海看日落,这些东西在现代的北京,对打工族来说都太奢侈了。我认识的住在北京的老朋友,大都也住在回龙观,通县这些地区(Greater Beijing?),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未必有时间有条件享受midtown(?)的景致。多想无益,想住在北京的心情大概跟动物迁徙差不多。

第二个,嘿嘿,想了半天,觉得就是我现在居住的城市。我也不知为啥。相当程度上是因为想像力有限,没有觉得特别想搬到别的地方去。我们这个城市,我觉得还挺有character的。其实是个特不招人喜欢的小城市,没啥说的出的好地方。我们单位rank低的人大都住在这个城市和附近的也不怎么招人喜欢的城市,rank高的人都住在北边的中产阶级农村。不过总的来说这个地区还是让我觉得很舒服,又接近自然,又不算太偏远。本质上我一贯喜欢大城市的,越大越乱越好。不过人岁数大了就比较现实些,以我们的工作性质和收入前景,还是在小点的城市比较能保障温饱,我都没法想像如何在大城市安身立命。另外一个直接而现实的小好处是,我们这儿的水很好喝。住在水好的地方让我觉得特幸福,我也不知道为啥对这个这么看重。

第三个,是Oregon, Portland. 其实就去过两次,但是喜欢得紧,觉得那里政府开明,人民友善。人人见了面都是那种露八颗牙的很开心的笑。当然就匆匆去了两次,可能看到的都是很表面的现象。不过那里的中餐馆很好,据说还有质量相当不错的茶铺,可见跟好多其他的美国城市比,享受中国式的生活会比较容易些。而且我知道的RS的远亲就好几家陆续搬到那儿,一定是那里好。而且貌似房子比我们这个半农村还便宜。我很能想像自己愿意生活在那里。

第四个,是昆明。这个,就去过一次,第一手体验都不怎么充分,但是就是想当然地觉得住那儿应该不错。印象里也比较喜欢云南人。

第五个,做到这里做烦了,稍微想了一下,就写上了多伦多。其实我很不喜欢大湖区的气候,搬来New England之后,对比之下,极其喜欢这里的气候,简直到了天天哈里路亚的程度。所以我真不是很强烈地想住多伦多。当然,每次想到那儿的吃的和中文图书馆,就会对多伦多更向往些。其实加拿大我最喜欢的城市是蒙特里尔。不过我得承认我没在冬天去过那儿,嘿嘿。我发现自己岁数大了就比较少fantasy,什么事都不由自主地先想到不美好的一面。

其实我差点把成都列到第五,我相信我会非常喜欢成都。不过因为我根本还没去过成都,所以也没好意思把它列上。还有我直觉地想把纽约列到第二,然后一想到经济因素就觉得完全没有可能在纽约afford我想要的生活,这个跟在北京也住不上二环以内是差不多的性质。

不过归根结底,很多地方都可以住。中国的很多二线城市(一线的大概也就甘心忍受北京,也不是因为北京就比别的大城市好),北美的很多东西海岸地区的城市,加上不海岸的一些比较有diversity的城市,应该都是不错的居住地。

Wednesday, April 15, 2009

4/15/09 单枞

我对单枞老是有点又爱又防备的复杂感情。已经听无数人说过,喝了单枞,再喝什么茶都觉得没味道了。我还没到那种老茶鬼的地步,不过极其理解有这种感受的人。我现在喝单枞的用量可能只有正宗潮州人的一半左右,已经觉得浓香满口了。到现在为止,喝单枞最能让我有种“赛神仙”的惬意感觉。 我最喜欢吃得肚皮饱饱的时候喝点单枞,这时候就觉得有点能理解为啥有人“饭后一支烟”,或者两盅小酒,就能舒服成那样了。 古人说的“茶禅一味”里的茶肯定跟单枞毫无关系。我觉得单枞不但不帮人明心见性,根本就是让人沉沦的。

最妙的是,跟其它许多茶比,单枞太便宜啦。当然也有贵的,我很少买贵的,偶尔一买,外加蹭茶,对贵的了解不多,不过喝过贵的,仍然觉得家里的便宜单枞还是很好喝。到现在为止,我对贵的单枞印象就是,容易冲泡,不容易苦涩,味道比较顺滑。便宜的泡久有可能苦涩,不过泡的时候小心点就好了,照样不出苦味。便宜的单枞味道比较冲,不含蓄,有点小小的杂味,其实这样我倒觉得适合口重的人呢。另外据说上好的单枞非常耐泡,可以冲个四五十水的。不过便宜的单枞大多冲个十来水也没问题,我觉得也没必要为了多冲几十水买贵的。现在我家里的单枞,消耗的最快的两种都是一百多块钱一斤的(人民币啊) ,比起来我也没觉得一百多一两的有多么特殊。有一次蹭喝的一个茶,想必是很贵的,喝起来确实很够劲,中间我都觉得香到我要晕过去了,不得不停下来喝点白开水,白开水喝到口里都是香甜的。不过总的来说便宜的已经很好喝了,就没啥动力买贵的。归根结底是我比较cheap,不追求最高享受,要追求性价比哈哈。我听说,很多潮州人还嫌一百多的贵呢,几十块一斤的才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 看美国卖的一些十几二十多刀甚至几十刀一两或一盎司(!)的,我就只有偷偷乐了,哈哈。

Monday, April 13, 2009

4/13/09 Orchid Thief

爱煞了这本书,里面很多有趣的句子,作者写来似乎全是直觉,毫不费力,可就是让人觉得太入木三分啦。很久以前看过由这本书引发的电影,Adaptation,当时看得一头雾水,觉得完全不知其所云,现在倒可以再看一遍那个电影了。这本书我看得不亦乐乎的,可是要是让我说说这本书说的是什么,我还一下子真说不上来。所以堪称妙不可言哈哈。我感觉这是一本我有工夫时还能再翻个三五遍的书。这本书是RS的,里面有很多他以前看的时候折的角。RS同学的坏毛病就是看书折角,为我所大忌!我一边看就一边把他以前折的角给拉平了。有时候一边拉一边看看RS折角的地方也是我喜欢的地方,还是有点共鸣的小乐趣的。我就比较文明,我用带贴纸的荧光笔把我喜欢的部分划出来和贴上贴纸,哈哈。

如果一句话概括,这本书讲的是对人的passion的探讨的。书里讲的一帮人对兰花的passion,既匪夷所思,又让人觉得其实还是可以理解的,这不就是人性的一部分吗。
我喜欢的一段话是:
The world is so huge that people are always getting lost in it. There are too many ideas and things and people, too many directions to go. I was starting to believe that the reason it matters to care passionately about something is that it whittles the world down to a more manageable size. It makes the world seem not huge and empty but full of possibilities.

我觉得她说得太准确啦。我自己对事物的迷恋从来没有达到过书里描述的水平,也很庆幸自己的不迷恋。但是在迷恋一些小东西的时候,常常一方面觉得这样迷恋外物是不对的,一方面又愿意很舒服地陷进去。有时候专心地迷恋一样东西,真的比应付真实世界容易太多了。

另外书里很多讲佛罗里达历史的地方和讲人类收集培养兰花历史的地方,都很有趣。作者在采访里提到过“I like that challenge of bringing knowledge to readers, material they didn’t think they would actually want to know. 我很喜欢她这种风格。

前一阵一次朋友聚会,两个在U. Conn读过书的朋友不约而同地提起了他们读书时候U. Conn生物系一个古怪的家伙。据说这个家伙是个homeless graduate student,他曾经一度住在一个废弃的trailer里,还露宿过野外一阵子,曾经一度没有住处,就住在U. Conn的温室里。据说他从来只有一身衣服,吃了上顿没下顿。他以看管系里的什么资料室还是标本室为生,对植物极其精通。我听到这里就强烈地有兴趣。我一直觉得大学里就是应该有些个举止古怪的人么,不是那种不疼不痒标新立异的古怪法,而是完全不与社会妥协的那种古怪。可惜我们这个年代人们都有太统一的功利追求,举止古怪的人是越来越少了。后来这两个朋友提到,这个家伙在自己负责的资料室地盘里塞满了各种组织培养兰花的小培养皿。据说他有时候能靠卖自己培养的兰花赚上一大笔钱。听他们说到这里我就马上想起来Orchid Thief这本书。后来他们说起这个家伙去了佛罗里达,我更觉得跟这本书里的人物很配套啊。不过后来就没有这个家伙的音信了,一个朋友说很久以前最后一次听说这个人的时候,听说他得了很严重的心脏病,没有几年好活了。然后大家一起一声叹息。

4/4/09 摄影协会活动

我们这儿的摄影协会活动,我一般都不去的,技术性的东西我也不懂。这次是因有一老头自己做了一本摄影画册,还有一gallery director做演讲,我就跟去看看。

活动场所有一些摄影作品展览,好像也没什么外面的人参观,看的都是摄影协会内部的那些人,看完也不见什么讨论。这个我觉得很奇怪,特别问了一下RS,为啥大家都好像不谈论各自的作品呢,搞得协会活动不象个研讨会,倒象是一群摄影师凑在一块儿不寂寞罢了。演讲后大家一起去吃饭,相谈甚欢,我觉得这些人也都挺好的,就是暗暗纳闷,怎么他们互相之间都不谈艺术和作品呢。我觉得大概是搞艺术的人都很自我中心,艺人相轻,看不上也没兴趣讨论别人的作品。RS补充的另外的原因是摄影(和其他艺术品)中的很多东西是不可言传的,看就看了,说也没啥好说的。但是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很多人的教育中可能都没受过critical thinking, seminar discussion的训练,所以即使是自己的专业,也不知如何下嘴评论别人。这种训练,Ph.D. seminar,Master project的critique session里都该有,本科教育其实也该有。不过RS去过我们附近一学校艺术系的Critique session,回来说基本没啥Critique,一些学生说半天给人的印象就是他自己也不知道他自己想做啥,做了啥,然后老师居然也不骂他,也不见别的同学给他提建议。说罢我跟RS齐感叹,这算什么教育啊!不过我跟RS本来就没打入主流社会,我们这么感叹也不过是说说风凉话罢了。

两个演讲我都挺喜欢。第一个是个叫Ken的老头讲的他数次去喜马拉雅山脉拍片的历程,最近的一次是他73岁的时候!然后他花了多年时间整理自己的照片,结集成一本摄影画册。他的书里不仅有照片,还有他历年来对喜马拉雅地质学习的心得,和相关的生物进化和艺术科学史的随笔。Ken是个挺cute的小老头,做派完全象是另一个时代的人,严谨,认真,精神矍铄的样子。他本来是搞生化的。他的演讲简直就是典型的science geek的演讲,没有任何所谓的演讲艺术,没有与观众的eye contact,没有interactions,说话缓慢低沉。可是他的内容其实非常有趣,而且安排得非常有条理,就象科学报告一样。语言也非常高雅。他演讲起来就象个闷头走路的独行者在自言自语,丝毫没有想引导或者倾诉,但是我们这些观众都兴致勃勃地跟着他的思路走。我很想把Ken请到我们那儿去做演讲,但是不知道小孩们是不是会觉得他的演讲很闷。现代的观众已经变得太被动,听演讲或者看文艺作品,都会觉得必须要靠演讲者或者创作者来煽动自己的热情,很多人都丧失了主动学习的能力和好奇心。

第二个演讲是Hallmark Museum of Contemporary Photography的director Paul Turnbull讲的。这个Museum我听好几个人提起过,Turnbull在这个领域大概算个腕儿吧。他讲的是向gallery投稿的须知。其实很多东西都类似job hunting哈。大部分东西其实都是很common sense的,但是大概就是会被很多人忽略。Turnbull是个很charming的老头,说话很慢,但是语言精美,我都觉得有点可惜没有人录音整理一下。不过这种关于艺术的讲话,我听着一方面很感动,一方面又觉得,这不是大毒草么。这些听众全是些醉心艺术摄影的家伙们,本来就已经不与现实社会相容了,现在这个charming的小老头继续鼓励他们在艺术道路上坚定地走下去,不要为外界世俗价值左右。道理是不错的,但是对这些中毒已深的搞艺术的人来说不是毒上加毒么。比如Turnbull提到作品是否为别人认可的问题时说,“Photography has its own justification. It has its own rationale.”我听着这个宣言,心里还是很感动的,可是同时我又很cynical地想,真诚信奉艺术的人,总有百分之八九十是饿肚子的命吧。

另外八卦一下,我觉得Turnbull的老婆很漂亮优雅。Turnbull最后提到他们在一起有30年了,我大吃一惊。他们开始“在一起”的时候,Turnbull夫人总至少有十六七岁吧,可是我看她现在也不过就是四十出头的样子。

Saturday, April 4, 2009

4/4/09 《纸帐铜瓶》

《纸帐铜瓶》- 郑逸梅
印象中郑逸梅写过很多世说风格的小品文,三言两语就把一个传奇人物勾勒出来了。记得很多年前出版物不多的时候,在杂志上看到郑逸梅的一个文摘,里面有很多条目,每条写一人,只一两句话。印象深的有“林琴南善舞剑”,林琴南一生文学成就我都没认真拜读过,但这几个字才真正让我对才子林琴南神往不已。那时候读物少,找郑逸梅的书也不怎么找得到,不知他的文章是不是大都先发表在地区性杂志上。这几年倒很容易就看到有他的各种书结集出版了,但是考虑到长途运输,我到现在也就买了这么一本《纸帐铜瓶》。

这本书里的文章都比较长,有的我都觉得太长太过详细了。不过有些人不是被郑逸梅这样细细地记载起来的话,一代传奇人物也就会那么淹没在历史的尘埃里,不为人知了。

看这本书印象最深的,一是传统文人的学问功底多么扎实,一些东西,对传统知识分子来说都是常识,现代人哪怕略知一二都已经是罕见了。另一印象就是传统知识分子对文化是迷恋到了多么痴的地步,同时对其他东西又是看的多么淡。比如他书里讲的南社骨干高吹万吧,这人据说是当年的江南三大名儒之一,我以前都没留意过,google一下,提到这个人的大都是些文物收藏网站(由此也可见这人当年收藏多么丰富)。书里提到这人的私园就好几处,有钱人哪!历经兵乱之后,财产尽失,但是真正让他失声痛哭的是那些没有及时抢救出来的孤本善本图书。还有作者本人,在书里多次提到文物收藏。文革期间作者当然是被抄了个精光,文革末期,气氛松动,小市上开始有卖流落坊间的字画,他就又开始亢奋地购买了。看他说得高兴,一副好了伤疤忘了疼的样子,我都觉得怪逗的。看这样的人和这样的文字,就让人对文化比较有信心,觉得文化和艺术给人的安慰是无限的,而其他所有的伤害都是暂时的。

4/4/09 The Lives of a Cell – Notes of a Biology Watcher

by Lewis Thomas. 这本书在国内时就知道了,大概还看过。过了这么久,才想起来看英文的。本来看的目的是打算把这本书作为一门课的指定读物。我发现很多学生就能一辈子不好好地看一本书,有些人就能大学都毕业了都没看过一本课本以外的书。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想在一些课的必读书目里列上一本课本以外的读物。看了这本书的英文版,我就不打算用它做上课的读物了。倒不是这本书不好,主要是我对学生的阅读能力完全没有信心。这样一本语言文雅,比喻繁多,文采纷呈的书,估计会让他们看的七荤八素的,如果再把里面的比喻跟事实混合,把文学想像当science来读,那就彻底乱了。
我自己还是很喜欢这本小书的。最喜欢的地方就在于,它是一个生物学爱好者认真思考的笔记。这本书跟现代出版的书风格完全不同。它的语言是非常知识分子的语言,用许多传统的长句子和很优雅的句法。这些在现代读物里已经不多见了。当下的书籍,即使是内容偏学术的,只要是给大众看的,必得用最简单不过的语言。而在这本小书的写作时代,写作似乎纯粹是为了给有兴趣的知音读者看的,一点没有迎合读者的意思。
这本书我看得很慢,不过看的时候觉得有很多精妙的论点和quotable quotes.是在betterworld.com买的旧书,80年版的,书里还夹着一张93年报道Thomas逝世的剪报,扉页上贴着一张介绍Thomas生平的小卡片,也是前读者收集的。旧书的可爱之处都在这些小地方了。